關雲長・三國志中的記載
《三國志》被視爲中國史書中相對可信的正史之一,這主要得益於其獨特的編撰特點、可靠的史料來源以及作者陳壽的嚴謹治史態度。
陳壽生活在西晉時期(233-297年),距離三國結束(280年吳國滅亡)僅數十年,雖然他未親歷三國,但他的父輩或師輩可能耳聞目睹過相關事件,這種時間上的接近性讓他能接觸到大量第一手資料或口述歷史,減少了後世傳抄的失真。

他在編撰時廣泛參考了魏、蜀、吳三國的官方檔案、起居注和奏章,例如晉承魏統使他能獲取魏國史料,蜀漢滅亡後檔案被魏接收,吳國滅亡後其記錄也爲他所用。此外,他還引用了當時學者的私人著述,如《魏書》《魏略》《吳書》,這些史料多出自三國時期或稍後,具有較高的原始性。
《三國志》第36卷是關羽的本傳,詳細記載了他的生平,如斬顏良、守荊州、敗走麥城等事蹟,而其他卷也多有涉及,例如《魏書》第1卷(武帝紀)可能提及白馬之戰,《蜀書》第32卷(先主傳)記述關羽隨劉備早期活動及被俘,《吳書》第54卷(周瑜傳等)和第55卷(陸遜傳等)則涉及孫權襲荊州、斬關羽的過程。
陳壽治史態度嚴謹,注重覈查與篩選史實,避免虛構或誇張。其文字簡練,專注於事實記載,與《三國演義》的文學渲染形成鮮明對比,例如第36卷中關羽“刮骨療毒”雖被提及,但未被戲劇化。他在正文中少加評論,即使有評語如“關羽、張飛皆稱萬人之敵”,也基於史實而非臆斷。作爲晉臣,他並未明顯偏袒魏國,對蜀、吳的記載儘量客觀,對劉備、孫權的功績和關羽的忠義均有肯定,如《蜀書》第36卷對此多有褒揚。他還通過對比多方史料力求真相,例如關羽斬顏良在第36卷有簡述,《魏書》第1卷或有側面提及,而關羽敗走麥城則結合《吳書》第54卷、第55卷記載呈現完整過程。
後世裴松之的註釋進一步提升了《三國志》的可信度。他引用《蜀記》《魏略》《吳歷》等原始文獻補充細節,並對疑點提出質疑,如孫權是否欲留關羽性命,常見於第36卷的裴注。與《史記》涵蓋時間長、部分依賴傳說不同,《三國志》聚焦184-280年的較短時期,史料豐富;與《三國演義》相比,它剔除了桃園結義等民間傳說,更貼近史實。
然而,《三國志》也有侷限:爲求簡潔,陳壽省略了細節,如關羽早年經歷;受晉朝政治影響,他對魏國略有傾向;部分事件因史料缺失而模糊。儘管如此,憑藉接近事件的時間、可靠的史料、嚴謹的態度及裴注的校正,《三國志》,尤其是第36卷及《魏書》第1卷、《蜀書》第32卷、《吳書》第54卷、第55卷等關於關羽的記載,仍是研究三國曆史最權威的正史,遠比文學化的《三國演義》更接近真相。

《三國志》第36卷 關羽本傳
原文 | 出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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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羽字雲長,本字長生,河東解人也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亡命奔涿郡。先主於鄉裏合徒衆,而羽與張飛為之禦侮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先主為平原相,以羽、飛為別部司馬,分統部曲。先主與二人寢則同牀,恩若兄弟。而稠人廣坐,侍立終日,隨先主周旋,不避艱險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羽善待卒伍而驕於士大夫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先主之襲殺徐州刺史車冑,使羽守下邳城,行太守事,而身還小沛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建安五年,曹公東徵,先主奔袁紹。曹公禽羽以歸,拜為偏將軍,禮之甚厚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紹遣大將軍顏良攻東郡太守劉延於白馬,曹公使張遼及羽為先鋒擊之。羽望見良麾蓋,策馬刺良於萬衆之中,斬其首還,紹諸將莫能當者,遂解白馬圍。曹公即表封羽為漢壽亭侯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初,曹公壯羽為人,而察其心神無乆留之意,謂張遼曰:「卿試以情問之。」旣而遼以問羽,羽歎曰:「吾極知曹公待我厚,然吾受劉將軍厚恩,誓以共死,不可背之。吾終不留,吾要當立效以報曹公乃去。」遼以羽言報曹公,曹公義之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及羽殺顏良,曹公知其必去,重加賞賜。羽盡封其所賜,拜書告辭,而奔先主於袁軍。左右欲追之,曹公曰:「彼各為其主,勿追也。」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從先主就劉表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表卒,曹公定荊州,先主自樊將南渡江,別遣羽乘船數百艘會江陵。曹公追至當陽長阪,先主斜趣漢津,適與羽船相值,共至夏口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孫權遣兵佐先主拒曹公,曹公引軍退歸。先主收江南諸郡,乃封拜元勳,以羽為襄陽太守、盪寇將軍,駐江北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先主西定益州,拜羽董督荊州事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二十四年,先主為漢中王,拜羽為前將軍,假節鉞。是歲,羽率衆攻曹仁於樊。曹公遣于禁助仁。秋,大霖雨,漢水汎溢,禁所督七軍皆沒。禁降羽,羽又斬將軍龐德。梁郟、陸渾羣盜或遙受羽印號,為之支黨,羽威震華夏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曹公議徙許都以避其銳,司馬宣王、蔣濟以為關羽得志,孫權必不願也。可遣人勸權躡其後,許割江南以封權,則樊圍自解。曹公從之。先是,權遣使為子索羽女,羽罵辱其使,不許婚,權大怒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而曹公遣徐晃救曹仁,羽不能克,引軍退還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又南郡太守麋芳在江陵,將軍傅士仁屯公安,素皆嫌羽自輕己。羽之出軍,芳、仁供給軍資不悉相救。羽言「還當治之」,芳、仁鹹懷懼不安。於是權陰誘芳、仁,芳、仁使人迎權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權已據江陵,盡虜羽士衆妻子,羽軍遂散。權遣將逆擊羽,斬羽及子平於臨沮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追謚羽曰壯繆侯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羽美鬚髯,故亮謂之髯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羽聞馬超來降,舊非故人,羽書與諸葛亮,問超人才可誰比類。亮知羽護前,乃荅之曰:「孟起兼資文武,雄烈過人,一世之傑,黥、彭之徒,當與益德並驅爭先,猶未及髯之絕倫逸羣也。」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羽省書大恱,以示賔客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羽甞為流矢所中,貫其左臂,後創雖愈,每至陰雨,骨常疼痛,醫曰:「矢鏃有毒,毒入於骨,當破臂作創,刮骨去毒,然後此患乃除耳。」羽便伸臂令醫劈之。時羽適請諸將飲食相對,臂血流離,盈於盤器,而羽割炙引酒,言笑自若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(此軼事記載於馬超投劉備後諸葛亮致信關羽(214年)與劉備稱漢中王(219年)之間) |
子興嗣。興字安國,少有令問,丞相諸葛亮深器異之。弱冠為侍中、中監軍,數歲卒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子統嗣,尚公主,官至虎賁中郎將。卒,無子,以興庶子彝續封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評曰:關羽、張飛皆稱萬人之敵,為世虎臣。羽報效曹公,飛義釋嚴顏,並有國士之風。然羽剛而自矜,飛暴而無恩,以短取敗,理數之常也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《三國志》第36卷以外的記載
原文 | 出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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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言於太祖曰:“備有雄才而甚得衆心。張飛、關羽者,皆萬人之敵也,爲之死用。 | 《三國志》第14卷 |
斯人長而好學,讀左傳略皆上口[…] | 《三國志》第54卷 |
靈帝末,黃巾起,州郡各舉義兵,先主率其屬從校尉鄒靖討黃巾賊有功,除安喜尉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2卷 |
關羽與備,義爲君臣,恩猶父子。 | 《三國志》第14卷 |
關、張赳赳,出身匡世,扶翼攜上,雄壯虎烈。藩屏左右,翻飛電發,濟於艱難,贊主洪業,侔跡韓、耿,齊聲雙德。交待無禮,並致奸慝,悼惟輕慮,隕身匡國。 | 《三國志》第45卷 |
先主據下邳。靈等還,先主乃殺徐州刺史車冑,留關羽守下邳,而身還小沛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2卷 |
五年,曹公東徵先主,先主敗績。曹公盡收其衆,虜先主妻子,並禽關羽以歸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2卷 |
曹公與袁紹相拒於官渡,汝南黃巾劉闢等叛曹公應紹。紹遣先主將兵與闢等略許下。關羽亡歸先主。曹公遣曹仁將兵擊先主,先主還紹軍,陰欲離紹,乃說紹南連荊州牧劉表。紹遣先主將本兵復至汝南,與賊龔都等合,衆數千人。 … 曹公旣破紹,自南擊先主。先主遣麋笁、孫乾與劉表相聞,表自郊迎,以上賔禮待之,益其兵,使屯新野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2卷 |
聞先主已過,曹公將精騎五千急追之,一日一夜行三百餘裏,及於當陽之長坂。 | 《三國志》第32卷 |
劉備與周瑜圍曹仁於江陵,別遣關羽絕北道。通率衆擊之,下馬拔鹿角入圍,且戰且前,以迎仁軍,勇冠諸將。通道得病薨,時年四十二。 | 《三國志》第18卷 |
從徵荊州,別屯樊,討中廬、臨沮、宜城賊。又與滿寵討關羽於漢津,與曹仁擊周瑜於江陵。 | 《三國志》第17卷 |
後從平荊州,留屯襄陽,擊關羽、蘇非等,皆走之, … | 《三國志》第17卷 |
及羽與肅鄰界,數生狐疑,疆埸紛錯,肅常以歡好撫之。備旣定益州,權求長沙、零、桂,備不承旨,權遣呂蒙率衆進取。備聞,自還公安,遣羽爭三郡。 | 《三國志》第54卷 |
羽號有三萬人,自擇選銳士五千人,投縣上流十餘裏淺瀨,雲欲夜涉渡。肅與諸將議。 … 肅便選千兵益寧,寧乃夜往。羽聞之,住不渡,而結柴營,今遂名此處為關羽瀨。 | 《三國志》第55卷 |
備遂割湘水為界,於是罷軍。 | 《三國志》第54卷 |
賊圍頭有屯,又別屯四冢。晃揚聲當攻圍頭屯,而密攻四冢。羽見四冢欲壞,自將步騎五千出戰,晃擊之,退走,遂追陷與俱入圍,破之,或自投沔水死。 | 《三國志》第17卷 |
羽果信之,稍撤兵以赴樊。魏使于禁救樊,羽盡禽禁等,人馬數萬,託以糧乏,擅取湘關米。權聞之,遂行,先遣蒙在前。蒙至尋陽,盡伏其精兵[][]中,使白衣搖櫓,作商賈人服,晝夜兼行,至羽所置江邊屯候,盡收縛之,是故羽不聞知。遂到南郡,士仁、麋芳皆降。 | 《三國志》第54卷 |
會權尋至,羽自知孤窮,乃走麥城,西至漳鄉,衆皆委羽而降。權使朱然、潘璋斷其徑路,即父子俱獲,荊州遂定。 | 《三國志》第54卷 |
權徵關羽,璋與朱然斷羽走道,到臨沮,住夾石。璋部下司馬馬忠禽羽,並羽子平、都督趙累等。 | 《三國志》第55卷 |
[景耀]三年秋九月,追謚故將軍關羽、張飛、馬超、龐統、黃忠。(月份對應儒略曆260年10月23日至11月20日) | 《三國志》第33卷 |
《三國志注》記載
原文 | 出處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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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表傳雲:羽好左氏傳,諷誦略皆上口。 | 《江表傳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魏書雲:以羽領徐州。 | 《魏書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傅子曰:遼欲白太祖,恐太祖殺羽,不白,非事君之道,乃歎曰:「公,君父也;羽,兄弟耳。」遂白之。太祖曰:「事君不忘其本,天下義士也。度何時能去?」遼曰:「羽受公恩,必立效報公而後去也。」 | 《傅子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臣松之以為曹公知羽不留而心嘉其志,去不遣追以成其義,自非有王霸之度,孰能至於此乎?斯實曹氏之休美。 | 裴松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蜀記曰:羽初出軍圍樊,夢豬嚙其足,語子平曰:「吾今年衰矣,然不得還!」 | 《蜀記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蜀記曰:羽與晃宿相愛,遙共語,但說平生,不及軍事。須臾,晃下馬宣令:「得關雲長頭,賞金千斤。」羽驚怖,謂晃曰:「大兄,是何言邪!」晃曰:「此國之事耳。」 | 《蜀記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典略曰:羽圍樊,權遣使求助之,勑使莫速進,又遣主簿先致命於羽。羽忿其淹遲,又自已得於禁等,乃罵曰:「狢子敢爾,如使樊城拔,吾不能滅汝邪!」權聞之,知其輕己,偽手書以謝羽,許以自往。 | 《典略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臣松之以為荊、吳雖外睦,而內相猜防,故權之襲羽,潛師密發。按呂蒙傳雲:「伏精兵於[][]之中,使白衣搖櫓,作商賈服。」以此言之,羽不求助於權,權必不語羽當往也。若許相援助,何故匿其形跡乎? | 裴松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蜀記曰:權遣將軍擊羽,獲羽及子平。權欲活羽以敵劉、曹,左右曰:「狼子不可養,後必為害。曹公不即除之,自取大患,乃議徙都。今豈可生!」乃斬之。 | 《蜀記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臣松之桉吳書:孫權遣將潘璋逆斷羽走路,羽至即斬,且臨沮去江陵二三百里,豈容不時殺羽,方議其生死乎?又云「權欲活羽以敵劉、曹」,此之不然,可以絕智者之口。 | 裴松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吳歷曰:權送羽首於曹公,以諸侯禮葬其屍骸。 | 《吳歷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蜀記曰:曹公與劉備圍呂布於下邳,關羽啟公,布使秦宜祿行求救,乞娶其妻,公許之。臨破,又屢啟於公。公疑其有異色,先遣迎看,因自留之,羽心不自安。此與魏氏春秋所說無異也。 | 《蜀記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初,羽隨先主從公圍呂布於濮陽,時秦宜祿為布求救於張楊。羽啟公:「妻無子,下城,乞納宜祿妻。」公許之。及至城門,復白。公疑其有色,李本作他。自納之。 | 《華陽國志》第6卷 |
蜀記曰:初,劉備在許,與曹公共獵。獵中,衆散,羽勸備殺公,備不從。及在夏口,飄颻江渚,羽怒曰:「往日獵中,若從羽言,可無今日之困。」備曰:「是時亦為國家惜之耳;若天道輔正,安知此不為福邪!」 | 《蜀記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臣松之以為備後與董承等結謀,但事泄不克諧耳,若為國家惜曹公,其如此言何!羽若果有此勸而備不肯從者,將以曹公腹心親戚,寔繁有徒,事不宿構,非造次所行;曹雖可殺,身必不免,故以計而止,何惜之有乎!旣往之事,故託為雅言耳。 | 裴松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蜀記曰:龐德子會,隨鍾、鄧伐蜀,蜀破,盡滅關氏家。 | 《蜀記》注,《三國志》第36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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